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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赔了上百万 名家名社打赢官司

2001-04-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记者 赵晨钰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巴金、韦韬、傅敏等14位作家或著作权继承人委托人民文学出版社状告中国社会出版社和北京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侵权一案日前已见分晓,巴金等14位作家及著作权继承人及人民文学出版社与中国社会出版社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中国社会出版社承认全部侵权事实,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出版物,立即在《新闻出版报》、《光明日报》上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4万元。据悉,这是新中国出版事业上规模最大、获赔金额最高的一个案例。

据了解,人文社的《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丛书》中所收录的作品是几代人辛苦努力积累的结果,去年1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发现,自己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家》、《子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13种书未经允许被收入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课外必读名著》中。在交涉多次无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14位著作权人和人文社无奈将社会出版社告上法庭。然而在审判过程中,基于社会出版社新组建的领导班子有诚意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原告方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据悉,由于此前我国法律界在专有出版权方面尚无经典案例,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案例对今后有关专有出版权案件的裁定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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